遠期外匯有點類似期貨的原理
可以放空或做多,但目的不是為了理財,而是為了避險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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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何謂遠期外匯? (DF;Foreign Exchange Forward
 Contract)
遠期外匯是指交割日超過兩個營業日以上之外匯交
易。交易雙方約定在未來某一特定日期或期間,依交
易當時議定的金額、幣別、匯率進行實質交割之交
易。

二、用途-規避匯率波動的風險
一般從事進出口廠商,從洽談、訂約、交貨到貨款收
付為止,通常需經過一段時間來完成,而在此段期間
內如何保護企業不受匯率波動而影響匯兌損益,最佳
的處理方式便是與大眾商業銀行簽訂遠期外匯合約。
事先議定好一固定匯率,將來便依此匯率來進行本金
交割,可免受匯率波動的影響,進而侵蝕獲利。因
此,遠期外匯不失為一規避風險的工具。

三、如何從事遠期外匯交易?

一般往來銀行可交易遠期外匯
承作對象:凡有實際外匯收支需要,且最近一年內無
存款、放款或外匯往來之不良記錄者。
均得辦理遠期
外匯交易。 

應附文件:商業交易文件或有關機關核准文件。同筆
交易不得在其他銀行重覆訂約。

每筆承作金額不超過外匯收支,扣除先行結匯或應付
外匯後實際可結售或結購之淨額為準。

履約保證金:由銀行各營業單位與客戶自行議定。

訂約期限及交割日:交割日可選擇固定到期日或約定
期間交割。

訂價基礎:
遠期點數 = 即期匯率 x(報價幣利率 - 被報價幣利率) 
x 期間
遠期匯率 = 即期匯率 ± 遠期點數
 

交易慣例:

被報價幣與報價幣:被報價幣係用來衡量其他貨幣價
格的貨幣,其計價單位為1,即1被報價幣 = X(多少)
報價幣,換匯交易之交易金額係以被報價幣金額為
準。

四、實例:

某甲一個月後有美元一百萬元之收入,並預測一個月
後美元將貶值
,則某甲可與本行訂立----預售遠期外匯
契約。


假設即期匯率為 32.30,一個月遠期點數 0.01(新台
幣與美元一個月之利差),訂約匯率則為 32.31
(32.30 + 0.01 = 32.31),一個月後美元如預測貶值
至 32.00,則可規避匯兌損失 US$1,000,000 x (32.0 -
32.30) = -NT$300,000

五. 其他種類
無本金交割之遠期外匯合約(NDF;Non Principal 
Delivery Forward Contract):
其與遠期外匯交易的差別在於,不用備有本金之收
付,只要就到期日的市場匯率價格與合約議定價格的
差價進行交割清算。本金僅用於匯差之計算,無需實
際收支,故對未來之現金流量不會造成影響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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