是無知還是別有所圖
    【經濟日報╱社論】
2008.10.26 02:51 am
 
行政院宣布將國發基金的規模由目前的2,000億元擴大到1兆元
,功能也要從現有的創投及融資業務擴大到參與企業注資、重
建、合併與收購。明眼人均知,這乃是政府不久之前提出而飽
受批評的主權基金的新包裝,但因為說明較為詳細,因此其問
題也比定位模糊的主權基金政策更明顯。我們希望行政院要做
什麼重要的事情,都應該想清楚道理並做好規畫之後再說,一
旦遭到批評,也應虛心檢討改善,不要這樣換個名稱就想矇混
過去。

由於主權基金的構想曾被質疑是要救股市,因此行政院這次特
別聲明,擴大的國發基金不是要救股市,也不是要替企業紓困
,而是要協助改善產業結構。然而協助改善產業結構似乎不需
要這麼多錢,也不必這麼急。我們若稍仔細檢視行政院的說法
,其實還是想要紓困。經建會在說明國發基金將如何操作時說
:「金融風暴衝擊,許多公司的股價不斷下跌,市值也嚴重縮
水,向金融機構增貸或申請展延不易,國發基金可透過公司發
行新股的機會入股各企業」。試問,提供資金給金融機構不願
貸款甚至要抽銀根的企業,這不叫紓困要叫什麼?購買股價不
斷下跌企業的股票,不是護盤又是什麼?要為這兩種做法找出
更合適的名稱,大概就叫「利益輸送」。

政府也許會說,現在很多先進國家也在幫助民營企業,甚至接
管了民營企業。但請注意,那絕大部分是金融業;因為金融業
出問題時不僅許多無辜把錢寄放其中的人民受害,而且可能發
生骨牌效應,而造成嚴重傷害國家的金融風暴,政府才被迫介
入。但製造業倒閉通常不會這麼嚴重,因此美國不久之前介入
金融機構時,很多人就警告美國政府不可介入通用汽車等製造
業。然而行政院卻說國發基金投資將以製造業為主,非到萬不
得已,不會投資金融業。政府敢採取和更先進的國家完全相反
的做法,到底是無知還是別有所圖?

我們不反對政府改善產業結構,但那是要投資新的產業,就像
國發基金的前身當年投資台積電一樣。現在要投資出問題的舊
企業,反可能是不讓產業結構改變。我們也不反對政府協助企
業升級和其他改善,但那是要運用各種技術協助和獎勵,而不
是直接參與投資。直接參與投資以改善經營,在民間是可能的
,私募基金就常做這種事。然而私募基金能做這種生意的重要
原因,是它們有能力從世界各地聘請相關的專業人才,來改革
和管理它們投資收購的企業,而可能提高這個企業的價值。但
我們的政府有這個能耐嗎?看看公營事業的情況就知道了。看
看馬政府這幾個月政策亂成一團的情況,想到他們要接管企業
,更叫人冷汗直冒。

即使技術和人才的問題可以解決,政府投資企業的合理價格也
很難決定,而可能滋生極多弊端。企業的財務問題及實際可能
的價值是多少,原來借錢給它的金融機構當然比政府清楚;它
們也和企業的存亡有共同利害關係。因此由金融機構來決定要
不要對企業紓困,要如何改善企業,比由政府來做更恰當。這
也是以往紓困時常用的原則。若由政府出資來救企業,企業甚
至銀行都可能隱瞞某些問題,而讓政府出太高的價格而買到太
少的股權,甚至買到一文不值的企業。原來的股東及放款的金
融機構則可藉機收回一些本來已該損失的錢。
這種情況也可能
透過官商勾結,而讓政府出更多的錢。所以政府投資問題企業
這種事,絕對不可輕率為之。
 
這種不恰當而可能有極大損失的工作,政
府不僅未提出合理的決策與監督機制,其
財源也未經過政府預算程序,而是要直接
從郵儲借款。而所借的錢當然也就不必列
為政府-負債,不受公債發行上限的限制,
等於是把人民的錢挪用去救問題企業,而
隱匿了政府實際負債大增的事實。
 
就算都不管上述缺陷,8,000億元的資金照目前的市價可買下所
有上市公司7%的股權,若只買一半的公司,則可買到14%的股
權,政府將可成為一半上市公司的最大股東,而且將主導公司
的經營。姑且不論政府有沒有這麼多人才和能力,政府將會有
多大的權力?我們又將成為怎樣的國家?政府高層在命令經建
會把基金規模定在1兆元時,若沒想到這個問題,實在很可怕
。若想到了還要做,就更可怕!
【2008/10/26 經濟日報】@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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